五、公告
1、公告写作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重要事项)是指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外交等方面的大事;(法定事项)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据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公开的事项。这种公文不仅与国家各机关的公务发生直接联系,而且还会同每个公民的社会生活产生密切联系。如党和政府公布国家领导人逝世的消息;某些部门代表国家对外在涉外活动中的有关事项;某些部门对内公布需要国家各机关和人们群众知道并共同遵守的重大事项;另外,司法机关也常用公告向与某人或事有法律关系的人告知有关事项。按照公告不同的性质和作用,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种:
(1)。是具有通知的性质和特点的公告。这种公告,主要是想有关范围内的机关(包括对外的范围)和人员说明发布公告的原因和公告事项,要求人们照着去做或加以注意。公告的这一公文作用决定了它的内容由开头和正文两部分组成。开头主要说明发布公告的原因和目的,正文着重交待公诸于众的具体事项。由于每一公告的内容和繁简程度和篇幅大小不一,结构文章的方法也就不同。一般地说,如果内容少,篇幅小,开头同正文就连在一起,一段到底。如果内容多,篇幅长,就将开头同正文分开去写。有时为了层次清楚,还可以在正文内部划分若干条或几个自然段去写。
2、公告范例
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将自2011年7月1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电子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已通过外交途径向世界各国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电子护照样本、说明书、电子证书等说明材料。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电子护照前往世界各国和地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便利和必要协助。
二O一一年六月一日
例(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
国防部11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根据中国政府关于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现将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如下:
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以下简称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遵守本规则。
二、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提供以下识别方式:
(一)飞行计划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民用航空局通报飞行计划。
(二)无线电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开启并保持双向无线电通信联系,及时准确回答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识别询问。
(三)应答机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配有二次雷达应答机的应当全程开启。
(四)标志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按照有关国际公约规定,明晰标示国籍和登记识别标志。
三、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服从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指令。对不配合识别或者拒不服从指令的航空器,中国武装力量将采取防御性紧急处置措施。
四、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五、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则自2013年11月23日10时起施行。
例(3)
[十二届]第五十四号
开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陈润儿为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陈润儿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938人。
特此公告。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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